'FREE HUGS' -- inspired by Juan Mann
一個又簡單,又感動,內又包含了非常豐富的意思。
他宣傳了防愛滋,又宣傳了博愛,且宣傳了越過國際和種族,也被那個人的使命感動。
這個活動也是個街頭表演,也是個街頭活動。
那個差距實在太大了。之前被人拒絕的時候是那麼的心酸,但當有人接受他的時候,結果是整條街被感動!
最初大家不願意給出愛,以為這個人要索取別人的愛;之後,是誰都不欠誰,互相給出,相互依賴!
一個現場演藝出從被人家歧視、丟爛的,變成最感動,最有意思!
或者說,如果用普通的角度去看,也許會覺得這個人很無聊,幼稚,浪費時間;但如果把他拍攝起來,整個東西起的作用是那麼的龐大!
這種藝術也是需要會欣賞的人,能感覺博愛的人才覺得有意義。。。
馬來西亞人有沒有這種膽識呢?
如果換在本地進行,有沒有那個效果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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