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9.10

我 vs 創作 vs 觀眾

最近發現自己和創作的關係,可以是一種抒發自己的感覺,結合自己喜歡的,也可以是一種溝通,一種presentation。


甚至以前對創作是一種想表現的工具,或是一種理想主義。再來,是控制教育(強迫別人認同自己的想法),另外也是一種高超的批判方式。



其實,它還可以用來分享的,也可以引導,或者可以互相討論? ........




靈感取自於,public speaking,亞太presentation, 以前的創作,很久沒有創作,pov 寫心得,舞團集體創作,進入商業界 ....... 等

1 comment:

  1. 人生就想一处戏,何必再去饰演另一个人呢?September 17, 2010 at 10:20 AM

    对,创作可以用来沟通。
    有些人不善于表达,
    可以试图利用创作,来present自己。
    当然,这就是分享自己。

    创作是来自于自己,
    表演创作等于表现自己。

    创作该如何互相讨论呢?
    创作过程是可以讨论的。
    创作方向是可以讨论的。
    创作目的,可是自己的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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