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從一個風情篇開始吧!我是後來才發覺,原來我很喜歡氣氛的,尤其吃飯,除了食物的美味,我會挑剔要有情調的一餐。2009新年除一晚上,我陪伴父母游冷清的kl(往年都在家鄉),最後選擇在(文化街以前海螺餐廳那排)街邊的小擋子吃米粉,聽說那裡米粉‘好像’是出名的,然後就坐了一台插把傘的小圓桌。周圍就是冷清無人的,對面就是那種破爛警局,顧客則有一班當地人+外國人,帶著小狗的夫婦,和常見的幾桌。我這桌的話題,關於那麼冷清的文化街??... 清涼的晚風吹著吹著就下起雨了,明明是熱鬧的新年我卻在這里吃著團員米粉,這時我心裡感受著舒服,腦里想著今年想策畫的‘馬來西亞風情計畫’。
以前只是喜歡它,相信大家都喜歡氣氛,但這次我真正去享受它,我被這種氣氛感動了!這種感覺能長久嗎?它能分享嗎?
印象是在“我是第一名”舞台劇參與做佈景,那次就是不了解有多少值得導演為了一齣戲浪費那麼多地球資源,還有我們這些做的要死的‘工人’,也許是汗水手做的,完成後在那難得的一短偷懶時間,坐在觀眾席,導演調著燈光,各種等效打在佈景上,整個氣氛包圍著我,從四周殺進我的五官,我當時心裡是震撼的感動。不論環保,我從此擺脫我‘貧窮劇場’的主義(我這裡指的是佈景造型等都很簡單,以演員為重的一種戲劇形式)。